垫江县2019年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15vip太阳集团  发布时间:2019-12-23   浏览次数:23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团队格证书等须在2020年7月20日前取得。

    7.自愿在招聘单位或县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且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183.64.251.13:7800/all/pstart!index.action,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08:00—12月24日18:00。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处(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考生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

    报名联系电话:(023)74669348 74616156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者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垫江县教委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未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1.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考生现场初审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处(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知识,测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并准备好2B铅笔。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名额在5名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高中段教材。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拟签订协议人员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考点当场公布。

    (二)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试考核的当天下午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后,签订《就业协议》,时间截止当天18:00。超过当天18:00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整个考试考核招聘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体检

    (一)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团队格证交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请于2020年7月20日邮寄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档案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团队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等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一经查实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时受到不利影响。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有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垫江县教委共同实施。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及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咨询电话:(023)74669348(县教委)、(023)74616156(县人力社保局)

    附件:

    1. 重庆市垫江县2019年四季度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垫江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考生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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